为标准临床治疗行为,进步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我部安排有关专家研讨拟定了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股骨颈骨折、胫骨渠道骨折和踝关节骨折等骨科6个病种的临床途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作业实际状况,安排临床途径的试点作业,在我部印发的临床途径基础上,拟定各试点医院详细施行的临床途径。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作业经验,并将有关状况及时反应我部医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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