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_火狐游戏体育,平台app苹果|葡萄牙官方合作

火狐游戏体育: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9 02:40:36 来源:火狐体育平台app苹果 作者:火狐体育葡萄牙官方合作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议事效率,以及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二、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应提交对各项议案明确表明表决意见的授权委托书和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妨碍大会安全。

  五、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安排发言。未登记发言而要求发言的,由大会秘书处视会议情况酌情安排。

  六、股东应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七、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不设辩论程序,与本次会议议案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应尊重他人,不打断公司有关人员的回答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否则以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处理。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表决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

  十二、不使用本次会议发放的表决票,或未填、错填、多选、字迹无法辨认、涂改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十三、股东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对各项议案表决意见的,股东代理人只能按照股东的表决意见投票,股东代理人更改表决票上股东委托表决意见的行为无效,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十四、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署本人姓名或委托人姓名,未签署本人姓名或委托人姓名的,则作“弃权”处理。

  十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至少有两名股东、一名监事、一名律师监票。股东可现场举手自荐监票,若无人举手,候补名单由大会秘书处提供。投票结束后,监票人打开票箱进行清点和统计,表决结果待逐项投票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当场公布。

  十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2项议案,其中,议案5、6、7、8、10、11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0、11、12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普通议案应由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请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的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21年度,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本届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全部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出席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3次,形成决议10项。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表决会议7次,分别对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各定期报告、新设全资子公司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共审议通过了35项议案,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未有否决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

  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对聘任公司审计机构、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原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辞去了相关职务。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对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已补选董事并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0份。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公司保密和合规意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进一步地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医药健康服务商定位,进一步拓展新网点和改造存量门店,升级焕新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着力强化供应链建设,同时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圈层化运营会员和社群用户,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全力塑造极致消费体验、线上线下融合、批零一体的特色。

  报告期内,公司网点拓展工作聚焦政策变化及发展需要,全年新开门店5家。同时,对现有存量门店进行升级改造,探索门店加盟业务,不断提升本地市场的覆盖能力。

  报告期内,为配合消费升级大背景下的上海南京东路步行街和世纪广场商圈改造升级,作为中华老字号的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亦于2021年年初启动了整体焕新改造工作,重点聚焦百姓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力争全方位提升消费者到店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建设以降低采购成本、优化品种引进、标准化管理为重点,努力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管理核心竞争优势,营养保健品类、参茸、自营OEM等品类销售、毛利增幅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拉新会员、提升会员服务及管理能力,累计会员总数超百万人。通过提升会员管理精准化程度,会员分层管理、社群营销等手段,不断加强顾客黏性,提升会员复购率。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活动进一步优化,包括主题营销、单店活动、供应商合作、线上平台、直播等,以各类营销活动带动客流、销售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B2C及OTO业务陆续新增开通线上平台,并通过品类管理、品种优化,进一步丰富线上销售品种及服务能力;并通过流程优化及门店 OTO业务延时服务等措施,提升对客户的服务及履约能力,实现线上业务的有质有量地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承接医院终端市场分流,大力推进DTP药房业务承接处方外流,大力推动与处方药厂家的战略合作。公司旗下的第一医药商店获上海市首批“双通道”药房试点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化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赋能转型,实现O2O、B2C等新零售业务与各大主流平台对接,仓库物流系统成功应用 DPS电子标签系统,并建立QS分析平台提升数字分析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风控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及审计和自评估工作不断完善体系管理。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明确风险上报途径及工作机制,建立风险地图、定期组织更新风险清单,做好风险的防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启动跨境业务项目,于2021年5月完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备案并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沪发改开放〔2021〕83号),于6月完成全资子公司第一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注册,于9月成功入驻天猫国际并成为KA供应商,有序启动和开展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828.50万元,同比减少11.8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34,203.33万元,同比减少12.46%。实现利润总额6,524.19万元,同比降低 28.0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41.91万元,同比降低27.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14.62万元,同比减少48.66%。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专业、便利,不断丰富大健康品类,不断完善门店网络布局,提升网点覆盖能力,逐步启用全新VI形象,对第一医药商店三楼、四楼进行改造翻新,按照功能区进行划分并配备专业人员,为顾客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另外,公司持续在商业中心布局创新门店,不仅提供药品还提供营养保健、个护产品等非药商品,吸引年轻消费者群体。公司创新药房与第一医药商店、社区店、院边店、商圈店等传统店型共同构成了覆盖更广客群的门店布局,满足不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展营养师专才培训,结合员工知识技能水平现状,通过课堂“培训+实战”双管齐下,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推动营养保健品类的销售。

  公司顺应医药电商的快速发展,推进与天猫同城购、平安好医生、美团、饿了么、拼多多、京东到家、i百联等主流电商平台以及互联网医院的合作,大力拓展B2C、O2O等业务,通过售前专业咨询、浏览下单、物流通知、售后服务等开展线上业务和提供专业的药事和慢病管理服务,为顾客提供优质的线上消费和服务体验,线上订单量快速增长。线上线下各类营销活动不断,配合社群营销和线上直播,联动满足消费者的用药和健康管理需求。

  报告期内,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048.45万元,同比减少30.72%。主要影响因素为2020年疫情初期承接上海市民用防疫物资调拨任务,并实现相应疫情物资的批发收入;剔除此部分影响因素,批发业务同比增长8.44%。

  报告期内,面对带量采购与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品种不断降价和指定配送商对批发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全力拓展分销客户渠道,充分挖掘上下游客户资源,不断深化合作、丰富产品线,积极获取新增客户及增量,推进购进与销售联动。同时,通过强化配送服务质量和新品种对接,持续与医院客户密切联系,跟进重点医院的销售,公司医疗机构纯销业务稳定。

  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1)》指出,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呈现六个大趋势: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同时,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药品流通行业进入变革的关键转折期,必将加速战略转型,推动模式创新和技术升级、推动内贸与外贸联动发展,使药品流通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扩大市场覆盖能力,提升了集约化程度。在优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批发企业由过去的横向拓展转变为纵向下沉,进一步优化了城市与乡镇、发达地区与边远地区配送服务网络。同时,不断探索创新服务理念与服务模式,针对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如将流通信息反馈至研发或生产企业,为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提供药品追溯等延伸服务。许多企业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增强跨区域供应链物流协同能力,提高全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竞争力。

  2021年,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日益重视,预防性需求增长,“互联网+医保支付”、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等政策落地,为零售药店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同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跨界资本进入以及医药电商发展等,使药品零售行业竞争更为激烈。企业要寻求新的增长方式,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以匹配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继续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专业药房、智慧药房等多种模式,提供健康监测、器械康复、医疗延伸、慢病管理等服务功能,以满足消费者健康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十四五”时期,药品流通行业需构建现代智慧医药供应链服务新体系,完善行业标准,着重提升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使医药物流网络布局更加合理,仓储运输全过程信息可追溯,配送更加安全、高效、便捷。医药冷链物流作为医药物流的重要业务板块,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增加将不断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苗上市,为医药冷链物流市场带来巨大增量,物流企业有望迎来更多发展机会,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也将不断完善。

  突袭而至的新冠肺炎疫情悄然改变了人们问诊、购药习惯,互联网医疗在线问诊量猛增,医药电商业务也快速增长,为助力抗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医药电商将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未来社会资本也会持续进入医药电商领域,使之呈现多元化竞争局面。传统药品流通企业要积极应对挑战,加快零售业务由以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方向转变,形成与医药电商融合竞争发展的新格局。

  “十三五”时期,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加快,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但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来,药品流通企业仍需从多方面入手加强自身建设,如强化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下沉营销网络,优化网络布局,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改善人才结构,重视专业性、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加强对各类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新领域、新业务的需求。行业企业要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整体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1)创新药不断获批上市和国谈品种医保“双通道”政策落地利好DTP业务和处方外流。DTP业务在国内虽仍属于初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总体较小,但增速惊人,根据《DTP药房专题研究报告2021》数据,2020年国内DTP药房销售规模190亿元,约为2015年的2.4倍。2021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76个新药(不包含新适应症、疫苗),主要涉及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病毒和感染等疾病用药,其中不少将通过DTP专业药房进行零售和配套服务。“双通道”政策则使谈判品种在医院内外具有相同的支付政策和价格,患者可以选择网点便利、选择丰富、服务灵活的零售药店购药。

  (2)疫情加速线上购药的市场教育和医疗、医药服务的线上线下融合。在疫情的影响下,患者线上就医、购药习惯迅速被强化,线上问诊、开方、购药迎来爆发式增长,互联网医院已超1600家(国家卫健委2021年6月数据)。麦肯锡2021年下半年发布的《新零售,新趋势,新起点:中国医药行业前行中的思考》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医疗消费者正快速互联网化,约10%的互联网慢病用户主要通过线上渠道满足其医疗需求,问诊和购药频率达到每两周一次及以上的消费者分别占到约9%和13%。展望未来,互联网+医疗+医药+健康管理模式有望获得商业上的成功,零售药房有望通过与上下游紧密合作切入处方承接、医保和非医保支付、药事服务、送药到家等重要环节。

  (3)社会老龄化背景下,中医药、慢病用药、家用医疗设备、适老化商品和服务潜力巨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3.5,而上海市老年人口占比更高,两项数据高达23.4%和16.3%。人口老龄化将为医疗产品和医疗服务带来强劲的需求,尤其是老年人对药品、疾病管理、中医药、家用医疗设备、适老化商品和服务等方面将有较强的需求。实体门店本身具有的场景化特征符合老年人口对于当面交流和现场体验的偏好,将为零售药店带来新机遇。

  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线下渠道受到一定冲击,国外疫情发展态势不稳定,加之近几年我国跨境进口电商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跨境电商业务发展,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海关总署数据)。在消费升级和疫情背景下民众健康意识提升的共同影响下,消费者对健康类进口商品消费大幅增加。根据欧特欧咨询《中国网络零售发展研究报告(2020年)》数据,疫情期间,营养素、身体护理、个人健康等品类在跨境进口商品中的占比有较高增长。尽管零售药房并非跨境电商进口零售业务的主流平台,但在销售大健康产品并进行关联服务方面仍具有自身优势而处于不错的机遇期,可灵活地通过B2B、B2C、前店后仓等模式适当切入,并可为未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跨境进口零售试点放开探索一些前期的经验。

  公司未来发展挑战包括:带量采购以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品种持续降价,疫情防控常态化,实体店客流下降,线上购药兴起,本地药店距离限制放开等。这些挑战持续加剧行业竞争并冲击着医药零售行业传统业务模式。

  公司将以更积极的姿态、更细致的方案,一方面应对好外部挑战,另一方面紧抓机遇谋求未来发展,不断拓宽发展和盈利空间,努力提升市场地位,全力打造以极致消费体验、线上线下融合、批零一体为特色的医药健康服务商。

  公司批发业务将由传统分销商向服务商转型,零售业务将围绕网点和零售技术两大关键因素,加速向专业化、便利化转型。公司将多措并举推进转型,一是着力打磨店型,明确第一医药商店、创新店型、社区店、院边店等的市场定位、布点选址、客群分析、品类规划、服务范围,强化其针对性和差异化;二是着力优化药品和非药品供应链,通过优化商品经营定位、品类与结构并加强与战略供应商合作,在保障商品正常新陈代谢的同时,努力实现成本下降与毛利率的上升;三是着力拓展大健康跨境进口电商等新业务,努力丰富业态并创造增量;四是着力加强数字化水平,圈层化运营会员,提升精准营销能力,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

  近年来,“两票制”、GPO、医药分开、医保控费、药品零加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分级诊疗、带量采购、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国家医保目录谈判、“互联网+医保支付”等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落地实施,行业整合、集中度提升成为大势所趋,发展成为了行业的应有之义。

  2022年,公司将坚持“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稳存量、提质效、抓机遇、增后劲、谋跨越等系列举措,为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批发业务方面,公司将通过加大合作、完善服务、引进新品等举措,积极争取提升医疗机构配送份额和拓展商业分销业务,稳定业务体量。

  零售业务方面,公司将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增长并重,提高存量业务质量、效率和规模;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与渠道建设力度,推进老店转型特别是中华老字号第一医药商店的改造焕新升级,持续拓展新店从而增强区域覆盖,同时积极探索打磨迭代创新店型;进一步完善和扩张网订店送(取)的O2O业务,丰富B2C业务品类和渠道,加强i百联“药到家”频道建设,延展社群营销的覆盖半径和销售服务能力;结合上海首批“双通道”试点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实施转型创新举措,更好地迎合行业趋势,融入15分钟社会生活圈,满足不断细分和差异化的市场需求。

  供应链方面,公司将在药品和非药品、国内和国外两个维度上,双管齐下地进行强化和改善。在药品和非药品维度上,公司将加强厂家直采和战略品牌合作,对标领先企业改善供应链效率。除传统药品领域,将更加突出医疗器械、营养保健、滋补养身、个护家清等非药品类的差异化经营。在国内和国外维度上,除继续强化与国内供应商合作外,还顺应国内消费升级趋势,将国外供应链作为重要补充,通过香港子公司进一步探索跨境进口电商业务,从2B业务起步向品牌代运营、总代服务延伸并切入2C业务领域,继而探索赋能线下实体门店。

  2021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广大股东负责的宗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公司监事会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未有否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2-9 1)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3-30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各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了内控体系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能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风险、管理失职、重大流程错误等方面起到了控制和防范作用;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达成。2021年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线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和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2022年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财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1年度经审计验证的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金额合计-217.79万,较上期-553.70万元,同比减少335.91万,主要是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减少;

  其他收益本期金额339.70万元,较上期1,011.14万元,同比减少671.44万元,主要是本期疫情相关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减少;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147.54万元,较上期7.43万元,同比增加140.11万元,主要是本期处置运输设备收益增加。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33,446.30万元,较期初减少6,17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269.04万元,较期初减少21,666.23万元;非流动资产67,177.26万元,较期初增加15,486.94万元。

  货币资金期末26,228.35万元,较期初减少24,714.78万元,主要是本期归还 1.8亿元短期借款,以及公司购进大额存单,报表科目从货币资金转列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期末1,895.38万元,较期初增加612.57万元,主要是业务经营需求增加预付货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3,131.59万元,较期初增加2,124.49万元,主要是本期已签约拆迁补偿于报表日暂未收到;

  在建工程期末224.21万元,较期初增加110.65万元, 主要是报告期内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跨期改造影响;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55,653.94万元,较期初减少9,039.97万元,其中变动30%以上的项目简要分析如下:

  短期借款期末0万元,较期初减少18,011.12万元,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贷款18,000万元及其利息11.12万元;

  预收账款期末158.05万元,较期初减少106.63万元,主要是期末预收货款、预收租赁款减少;

  合同负债期末112.49万元,较期初减少53.44万元,主要是新收入准则变动导致的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1,113.54万元,较期初减少2,039.17万元,主要是本期跨期支付金额减少,以及与绩效考核挂钩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3942.63万元,较期初增加3,894.39万元,主要为新租赁准则于本年首次实施产生的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重分类后的影响;

  非流动负债期末11,250.33万元,较期初增加6,289.51万元,主要是本期租赁负债增加。

  盈余公积6,175.44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743.08万元,上升13.68%,其中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盈余公积年初数-4.13万元;

  未分配利润30,948.41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1,880.07万元,上升6.47%,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增加影响,其中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未分配利润年初数-195.3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877.86万元,主要因素见上货币资金变动说明;其中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14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55.95万元,同比减少4,768.1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从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23.74万元,同比增加15,097.55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大额存单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05.93万元,同比减少39,775.59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去年18,000万元银行借款,以及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负债的偿还通过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022年度,公司将坚持“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稳存量、提质效、抓机遇、增后劲、谋跨越等系列举措,以全面预算年度分解指标为管控抓手,切实提升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预算对日常工作的规范与约束,确保全年目标的成功达成,为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根据公司历年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结合2022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同时剔除市场、政策等多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力争2022年实现经营利润同口径同比增长。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9,058.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721,242.52元。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7,472,124.25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67,249,118.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8,010,857.15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28,279,363.22元,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 268,506.07元),再扣除 202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21,193,202.97元,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74,066,772.45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23,086,3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16,044.29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8万元。

  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2022年度,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1年的费用基础上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任职津贴由人民 68000元(含税)调整为80000元(含税),每季度支付一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照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18日作出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黄府征〔2021〕21号),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虎丘路91号底层 1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虎丘路征收房屋系公司产权房,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虎丘路药店经营使用。本次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房屋评估单位为“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多次协商,目前已就征收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公司拟与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黄浦区外滩源二期企事业单位结算单》(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根据补偿协议,公司可获得该处房屋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为25,810,237.64元,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后,公司搬离原址90日内。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孙伟先生、周昱先生、吴平先生、史小龙先生、李劲彪先生、张海波先生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孙伟,男,52岁,工程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经理、部长,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屏蔽门工程公司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战略规划部副部长、部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副总裁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孙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周昱,男,48岁,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天津大学内燃机研究所整车设计部副部长,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外饰件经理、高级经理、数字设计高级经理、设计运营总监(代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型谱规划副总监(代理)、产品型谱规划总监,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型谱规划总监、战略规划及运营总监等职务。现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中心高级副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周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高级副总监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吴平,男,5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现任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总经理的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吴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史小龙,男,45岁,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营部执行副总监。现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营部执行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史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执行总监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史小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李劲彪,男,47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国化工集团资产公司总监。现任百联集团战略投资部执行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李劲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执行总监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劲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张海波,男,44岁,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董事长秘书,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第一八佰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奥特莱斯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CHENG JUNPEI(程俊佩)女士、汪丰先生、唐松莲女士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CHENG JUNPEI(程俊佩),女,59岁,德国国籍,研究生。曾任瑞士大昌洋行(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易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岗岭集团(1药网)副总裁。现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1st EC Investment Management GmbH(注册在柏林)合伙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CHENG JUNPEI(程俊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汪丰,男,49岁,法学硕士,律师。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唐松莲,女,41岁,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悦心健康、姚记科技等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唐松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向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作《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的报告,请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李峰先生、杜建银女士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李峰,男,51岁,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审计局工交审计处科员,上海市审计局外资运用审计处科员,上海市审计局外资运用审计处副主任科员,上海市审计局法规处主任科员,上海市审计局法规处(复核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审计局法规处(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审计局法规处(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上海市审计局法规处(审理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等职务。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中心高级总监、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担任高级总监的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杜建银,女,46岁,研究生,执业药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副经理,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总经理、兼任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质量总监。杜建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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